西班牙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具有西班牙国籍的自然人和西班牙的法人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此外,在西班牙领土上有固定住所或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机构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以及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公民,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西班牙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在他们本国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西班牙商标提交申请

1、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必须填写申请书一份,并附送商标图样一份。申请书应清楚、准确地填写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如申请人地址发生变更,则必须在原申请日期起6个月内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西班牙商标需要注意的地方

1、在西班牙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 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2、西班牙商标注册时不对“相对理由”进行审查,即官方不会主动审查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主动驳回,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初审并予以公告,这就需要权利人在申请注册成功后持续关注,进行监测,及时进行异议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西班牙商标局根据《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指对商标申请的程序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备及所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是否违反《商标法》规定,是否与共同体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等方面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申请,商标局将予以受理,并尽快通知申请人。